两高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相关司法规定包括哪些
2024-03-18
更新时间:2024-03-18 16:09:47作者:未知
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最高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伤残赔偿指数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已有明文规定,但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却没有规定,也无相应的司法解释,造成人民法院在确定多等级伤残赔偿金时标准不一,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人员计算出的赔偿金出入很大。
一人有5处伤残,等级分别是:3级、4级、5级、6级、7级。 3级:伤残赔偿指数为80%,4、5、6、7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之和不能超过10%,超出的按10%计算。故伤残赔偿指数与各级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之和不能大于90%。
如某人伤残三处,分别评定为六级,七级和九级,在交通事故中承担30%的责任,对方承担70%,则他的赔偿额为:实际赔偿额等于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70%×(几个伤残等级最高一个六级的伤残赔偿指数50% 七级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九级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注:其余两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各处均须小于等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