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8 16:15:43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
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最高检高利转贷犯罪相关解释规定有哪些内容
法律关于故意损毁名胜古迹行为定罪刑罚内容是什么
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规定的刑事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传播淫秽物品案刑事立案标准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追诉标准怎么样认定
借钱的欠条怎么写范本 借钱的欠条怎么写范本图片
最高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犯罪的司法解释具体是什么重要内容
我国规定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立案标准如何认定
从刑事立案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2024-03-18 16:15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依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据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
有关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事量刑幅度是多少
刑法诽谤罪要如何断定 刑法对诽谤罪的认定
2024-03-18
刑法中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定罪量刑档次是多少
我国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立案标准是多少
两高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相关司法规定包括哪些
最高法报复陷害罪的司法解释重要规定包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