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事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
2023-05-19
更新时间:2023-05-19 13:03:27作者:佚名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不管是拐卖妇女还是拐卖儿童,这些行为都是受到严厉打击的。尤其是在我国,还将这些行为直接规定为了犯罪,只要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符合入罪标准,那么就都可以被认定为拐卖妇女罪或者拐卖儿童罪,之后按照《刑法》中的量刑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