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继承需要的材料有: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三、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四、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五、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是出资证明;二是股东名册;三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四是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