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盗窃罪的处罚内容(盗窃罪名成立的依据)

更新时间:2024-03-30 04:19:23作者:佚名

成立盗窃罪的处罚内容(盗窃罪名成立的依据)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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