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每个月补偿上限(辞退员工补偿上限)
2024-04-16
更新时间:2024-04-16 19:12:44作者:佚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在我国个人以及单位逃税的情形都是比较常见的,在发现他人存在此种行为之后,任何公民只要掌握了其确实逃税了的证据,就可以向税务局举报。由于举报可以及时的制止他人不纳税的行为,故此是实名举报的情形,是可以得到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