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盗伐林木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要内容

更新时间:2024-04-18 22:19:56作者:佚名

最高院盗伐林木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为您推荐

最高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解释规定有什么重要内容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

2024-04-18 22:19

最高院盗伐林木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法释[2000]36号)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

2024-04-18 22:19

法院对盗窃罪规定的定罪量刑档次是怎样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2024-04-18 22:19

湖北没收财产罚金到底有啥不同

1、适用对象: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为严重的其它刑事犯罪。2、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没收财产是剥夺

2024-04-18 22:19

鉴定笔迹是书写还是拓写(拓印笔迹能鉴定吗)

严格意义上说是可以的,但具体要参照你的纸张、笔迹综合判断,具体以鉴定人员当面回复为准。形成时间一般指手写字迹和印文形成时间两项鉴定,手写字迹时间鉴定指根据手写文字的老化特性及其变化规律,对可疑文件上手

2024-04-18 22:19

商标转让有几处要注意的地方(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一些什么)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

2024-04-18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