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和解
2024-04-19
更新时间:2024-04-19 22:11:39作者:佚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对于20____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0.00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00.00元)
2、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3、本协议签定时,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43000.00元。
4、本协议所涉及的民事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5、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6、在甲方按协议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
7、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当中的和解协议书的写法,并不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应该说是看双方当事人具体是如何协商的,就把协商的方案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在和解协议书上即可。但是在签和解协议书之前,应该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受害者对民事赔偿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