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中止与未遂(犯罪的中止与未遂的关系)
2024-04-21
更新时间:2024-04-21 19:14:18作者:未知
1、无形性:
(1)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
(2)标的是某种权利,是无形的。
(3)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
(4)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有人称之为“使用价值无限性”),即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为不一定都很直观、明显,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2、独占性:专利权、版权为权利人所专有,非经权利人许可或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
3、地域性:一国或一地区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地域有产权,超出该地域就不发生效力。
4、时间性:保护有期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保护和著作权保护两者可能会发生交叉,但两者的区别也有很大的不同,不过只要在拥有作品之后就合法的申请保护那么自己的权利是不会受到任保的损失,所以,不同的情况一般所作出的条款就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