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伪造的发票成立犯罪一般会怎么样量刑
2024-04-27
更新时间:2024-04-27 22:16:09作者:未知
《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该条第二款和《刑法修正案(八)》第十四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对于如何正确解释和适用《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撤销原宣告的缓刑,数罪并罚后能否再次宣告缓刑的问题,存在颇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对此认识不同,笔者发现也有部分法院就此争议给《人民司法》投稿咨询,但《人民司法》编辑部的答复也前后矛盾,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