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遗嘱继承,确认遗嘱效力之诉
2024-04-30
更新时间:2024-04-30 22:11:44作者:佚名
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在租期届满时,直接把车交给,以此代替自己的交付。这种情况在物权法上被称为“指示交付”,是指一方出卖动产,而该动产不在自己手中而在他人的占有之下,可以直接要求占有动产的人向买方交付,以代替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指示交付的物权自指示完成时发生法律效力。指示交付,是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物权法》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