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登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登记为显名股东怎么办)
2024-05-08
更新时间:2024-05-08 04:19:40作者:佚名
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如果刑事立案的话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生活中,要是公民被他人故意伤害的话,此时要看实际造成的伤害情况是怎样的,要是仅仅造成轻微伤的话,此时无法认定构成犯罪,但也是可以对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当然要是造成的伤害程度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的话,则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这种情况下对行为人的最高处罚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