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9 22:19:37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关于丢失枪支不报案件有什么解释
盗窃案件的解释有什么重要规定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应该怎么样处罚判刑
对报复陷害规定刑事责任是多少
法律关于暴力取证量刑标准(暴力取证罪法条)
最高院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构成放火有什么处罚,构成放火有什么处罚依据
两高拐骗儿童犯罪有哪些解释规定
法律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规定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事案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怎么样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条 [丢失枪支不报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
2024-05-09 22:19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五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刑法第三百零四条)]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涉嫌下列情形之
对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刑事追诉标准
2024-05-09
什么是企业非法人 什么叫企业非法人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上劳动仲裁(公司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法律对出售出入境证件规定定罪量刑档次是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