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