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驰名商标的途径如下:
一、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由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定。
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三、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五、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驰名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