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人可以请求继承人返还财产。
1.因死亡宣告而直接取得财产的,不论是因继承或是受遗赠都应返还原物。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取得财产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2.第三人合法取得原物的,因其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效力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因此第三人合法取得的财产可以不予返还。
3.如果利害关系人为取得财产而采取隐瞒事实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的,除了应当返还原物和孳息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继承)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