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发票丢失,可以向发票开具方出具证明,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
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