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分的,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过错的(出轨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