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3、过失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