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规定短信恐吓几次可以立案,只要收到短信恐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就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发短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多次发送恐吓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按构成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