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认定欺诈和胁迫行为的方式:
1、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对方根据前述情况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行为;
2、胁迫行为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失以为造成损失要挟条件,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