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医疗事故索赔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二、美容产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
美容产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某些美容医院过份夸张的广告。有些美容医院对于美容广告言过其实,对一些不能达到的效果往往过分夸张,误导了消费者的心态,为日后美容手术后因手术效果问题出现纠纷埋下隐患。
2、美容手术前没有充分征求受术者的意见。有些美容医生自信心暴膨,忽视了受术者的自身审美观,而凭美容医生自己的主观决定施行手术,导致受术者心理上对所作的美容手术不能接受。
3、美容医生技术上不能胜任,导致受术者手术失败、毁容。
4、手术失误造成受术者出现解剖缺陷、机体功能障碍。
5、美容手术中用药、剂量、浓度失误,或麻醉失误导致受术者的药理性损害。、
6、手术填充材料选择失误导致受术者的损害。
7、手术器械消毒不合格导致受术者感染。
8、术后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受术者伤口渗血感染、皮肤出现明显色素沉着,水疱等皮肤损害。
9、美容医院为了追求经济利润,极力向受术者推销各类昂贵的美容药物、护肤品,导致受术者额外的经济开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