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男女双方均同意,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另一种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应适用离婚诉讼的规定,根据是否感情破裂予以判决。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