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1 16:03:24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有关暴力取证案件相关司法规定是怎样的
两高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犯罪相关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重要内容
对于报复陷害犯罪应该要怎么断定
刑法传授犯罪方法犯罪的刑罚内容是什么样的
传授犯罪方法犯罪的构成特征具体有哪些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相关司法解释重要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爆炸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犯了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需要怎么样量刑
我国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法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四)暴力取证案(第二百四十七条)
2023-11-01 16:0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放行偷越国(边)
1、本罪与一般打击报复行为的界限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行打击报复,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可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但报复陷害,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
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的法定量刑幅度
2023-11-01
到底怎样界定是不是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最高法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司法规定具体有哪些主要内容
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规定刑事量刑标准是多少
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解释规定重要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