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在哪都能离。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即协议离婚,必须又夫妻双方亲自共同在夫妻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
但是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可以在被起诉一方的居住超过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