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如何办理
2023-11-14
更新时间:2023-11-14 09:02:17作者:佚名
离婚时房产必然会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也因为购买的原因不同,而导致分割时存在较大区别,例如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分割时就存在好几种情况,那么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割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个人买房共同还贷怎么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做法,现就北京法院的通常做法,将此种情况下的房屋归属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房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二、婚后出资的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未偿还贷款部分除去。
对于夫妻一方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实际上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就包括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登记在双方的。不同的情况下,对房产的分割是不同的。建议此时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南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