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3-11-14
更新时间:2023-11-15 09:01:36作者:未知
盗窃行为不一定就会构成盗窃罪,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不然的话就只能按照一般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行为人作出处罚。那从法律中的规定了解,盗窃罪怎么立案呢?接下来,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怎么立案
要知道盗窃罪如何立案,就要先知道其构成要件。只要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即构成盗窃罪,就要立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
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金融机构的。
8、盗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10、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11、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关于盗窃罪怎么立案的问题,需要从两方面入手分析,一是实施的具体行为符合了规定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另一方面盗窃所得的非法财物数额也是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这二者要是少了任何一个,那么就不能对行为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云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