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的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11-17 18:01:14作者:佚名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存在纠纷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对争议进行仲裁,在仲裁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接下来小编就来简单对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的内容做一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规则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下列情形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2).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工作年限等决定;

3).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分配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4、证据包括与劳动争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证据应当合法取得,并能客观证明相关的事实。

5、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但有证据表明原件或原物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原件、原物应由另一方当事人保存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

6、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附有有资质的翻译公司中文译本。

7、当事人提交证据应当一式二份,并对证据材料逐一编号,列明证据清单。

8、当事人应及时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9、仲裁委根据案情的需要认为有必要补充证据的,双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10、对证据较多、复杂疑难案件,或经当事人同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

11、交换证据的时间、形式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可,也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

二、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说明

1、文书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2、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用于当事人列明提交证据材料情况的格式文书。

3、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

(2)当事人应当概括其提供的证据名称及证据的内容,并与其实际提供的证据相符,页数相对应。

(3)提交人处由提交证据材料的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提交的时间。

(4)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副本。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合同争议进行仲裁的过程中,当事人所提供的提供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是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当事人在列举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时,需要对证据逐条列举,并要附带证据依据,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为您推荐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清单的内容有哪些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

2023-11-17 18:01

仅有言词证据能不能定案?(言词证据不能单独定案的法条)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

2023-11-17 18:01

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离婚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0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

2023-11-17 18:01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问题

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

2023-11-17 18:01

怎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

2023-11-17 18:01

继父母是否要给继子女抚养费,继父需要给抚养费吗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2023-11-17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