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的使用及判定方法是怎样的
2023-11-18
更新时间:2023-11-18 12:03:58作者:佚名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其主要法律依据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来怎么办?
医疗过错鉴定是在起诉到法院之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的,需要当事双方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若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医疗过错鉴定无法做出,那么过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对医疗过错鉴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 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 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 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 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 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 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 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认为相关的材料(包括病历资料、辅助检查、封存药品、器械等等)存在大量伪造、篡改、更换的行为,所提交的材料本身就是不真实、不合法的材料。司法鉴定是依据这样的材料做出的鉴定结论的,本身的鉴定结论就是不能够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
综上所述,当发生医疗纠纷的时,申请法院做医疗过错鉴定有利于更加公正的维护患者的权益;在医疗过错鉴定时,大家要积极配合法院和鉴定机构的工作,同时,若是对鉴定结果不服时也可视情况申请重新鉴定,以上就是小编对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这个问题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潍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