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量刑标准,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量刑标准最新

更新时间:2024-01-06 09:14:54作者:未知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量刑标准,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量刑标准最新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量刑标准

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今,越来越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频繁被媒体网络曝出,人们越来越注重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与此相对应的刑法也对公民的个人信息作出了相关规定,以此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犯罪。下面, 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量刑标准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是否与获取信息数量有关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是否与获取信息数量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应该整体来分析犯罪情节以及犯罪手段,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一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二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三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情节严重的认定: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三、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综上所诉,在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要看其行为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例如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而且在量刑的时候还要考虑犯罪行为的手段以及情节。关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量刑标准,只要符合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以及符合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还包括侵犯个人信息数量和敏感度,就可以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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