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认定操纵股市罪?(操纵股市怎么判刑)
2024-02-19
更新时间:2024-02-19 23:21:11作者:佚名
一、个人受贿罪立案的数额最低是多少?
个人受贿罪立案的数额最低是3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立为刑事案件:
1、曾因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影响特别恶劣的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受贿的类型有哪些?
(一)收受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二)索取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经济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四)翰旋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五)交易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课取利益,以交易的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六)干股分红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行为。
(七)合作投资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八)委托理财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基金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行为。
(九)赌博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十)“挂名”领薪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读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行为。
(十一)特定关系人收受型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交易、合作投资、委托理财、赌博、挂名领薪等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行为。
可见,受贿罪的立案数额也需要根据受贿案件的犯罪情节分析,构成受贿罪的,量刑的标准也和受贿数额及相关的犯罪情节有关,如果犯罪嫌疑人受贿的数额特别巨大,嫌疑人是很有可能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受贿罪最严厉的刑事处罚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