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条款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2-21 23:03:00作者:佚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条款有哪些?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条款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条款是什么

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者家属办理丧葬过程需要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具体的赔偿条款是: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金通常是一次性支付,与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赔偿类型是有区别的,造成了伤情需要赔偿误工费、住院费、交通费等,致人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的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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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所需的误工费、住所费等,一次性的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丧葬费按照职工六个月工资总和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按二十年的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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