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不愿意给补偿怎么办?
2024-02-21
更新时间:2024-02-21 23:22:45作者:未知
一、哺乳期员工不来上班可以辞退么?
1、哺乳期员工不到单位上班一般不可以辞退,但可以确定的是,单位不能仅因为哺乳期职员不到单位上班就将其辞退。若哺乳期职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单位可以将其辞退: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一般情形下,以下职员单位不能随意辞退: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另外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果有相关证据(如工作牌、工作证、工资卡、工作服、押金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算。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职员,单位一般不得将其辞退,即使在哺乳期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单位也不能主张解除劳动关系。但若是哺乳期的职员,被法院依法判处刑事处罚。或者此类职员因为玩忽职守等,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可以将其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