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申请信息公开被要求支付不合理费用怎么办
2024-02-25
更新时间:2024-02-25 23:22:23作者:佚名
房屋征收拆迁对于老百姓住房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面临房屋征收拆迁我们不但要与拆迁方斗智斗勇,而且也要时刻提防一些不法分子借助拆迁户的想要提高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提早入住安置房等各种心理趁虚而入,骗取当事人财物。
家住杭州市余杭区的沈女士,2013年其所拥有的房屋面临拆迁,钟某是主要负责沈女士及其周边房屋的拆迁动员工作。随着拆迁工作的进展沈女士与钟某也日渐熟悉,期间钟某以在拆迁工程中每个村都有一个困难户指标,可以获得国家的困难户补助7万元为由向沈女士收取3万元好处费。随后钟某以其可以走关系提前获得回迁房和其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再买一套回迁房为由向沈女士收取3万元好处费。在收到3万元好处费后不久,钟某对沈女士说可以以低价购买回迁房,120平米的房子共计14万元,沈女士立即就将钱转到钟某的银行卡。但是,随后钟某又以120平米的回迁房已经没有只有160平米的回迁房为由又向沈女士索要8万元购房款,而沈某又分两次向其转账7万元。
此外,在此期间,钟某不但以各种理由向沈女士借款5万元,后来在沈女士的催促下仅还回6000元。而且钟某还以其认识浙江大学招生办老师,可以帮助沈女士的儿子进入浙江大学读书为由,向其索要10万元。
直至2016年,沈女士意识到虽然其在此期间花费了将近30余万元,但结果房子没着落,补助款也没收到,儿子也没进到浙大去读书!遂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查明,钟某是余杭某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进场实地查勘、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等相关拆迁事项。被钟某骗的拆迁户一共有9户,都是钟某在动迁过程中认识的。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钟某虚构以其可以帮助被害人争取拆迁困难户指标、获得额外拆迁补偿款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共从9名被害人处骗得人民币共计175万余元,其中最多的一名被骗48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违法所得。
通过该案件,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更不会掉馅饼,切勿轻信陌生人。尤其是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户上当受骗往往是因为对拆迁政策和法律的不了解,而骗子正是利用了这点,抓住“多得补偿款”、“早拿安置房”的心理,假称自己有“路子”诈骗钱财。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国家制定了完备的法律规范以规制拆迁方的权力和行为。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是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实施拆迁行为。如果拆迁方违法法律法规实施拆迁行为,造成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合法的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能贪图高额利益,想要通过所谓的“关系”走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