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联系是什么
2024-02-27
更新时间:2024-02-27 20:00:05作者:未知
一、加班按小时工资怎么算的?
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为基数来发放,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劳部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是属于劳动者的依法享受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计算加班工资待遇,并按照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对拒不发放加班工资的,或者对加班工资的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处理。
在我们现在生活当中,涉及到加班工资支付的时候,必然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当事人的不同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所涉及到的加班费用的计算的标准和计算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总体上原则就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三倍的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