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后再去做工伤认定可以吗?
2024-02-28
更新时间:2024-02-28 17:18:18作者:佚名
不可以,哺乳期调岗降薪用人单位违反了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投诉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调解。
对于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岗降薪。若公司想调岗降薪,需要和劳动者进行协商,经过劳动者同意的,才可以。否则,则违反了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共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内容,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在休假完毕,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按找法定情形给予补偿的。如果有法定事由辞退的应该延长到哺乳期结束,如果没有,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双倍赔偿。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予以在哺乳期的女性职工特殊的保护的,如果是我国的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哺乳期的女性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随意的辞退女性员工的,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的女职工的,此时是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