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法院还是仲裁管辖,经济仲裁的管辖权
2024-02-28
更新时间:2024-02-28 19:59:23作者:未知
一、根据规定借条时间可以伪造么?
借条时间不能伪造,伪造的借款或还款时间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中,借款时间应该以实际借款时间为准,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名;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三、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务人不还钱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不管是伪造了借款时间还是还款时间,伪造的内容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如果仅仅伪造了借款时间或者还款时间,并不影响借条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若整份借条都是伪造的,整份借条都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借钱时对方没有写借条,出借人也不能伪造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