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刑事犯罪判拘役一定要整月吗
2024-02-28
更新时间:2024-02-28 20:11:09作者:佚名
一、缓刑一年拘役六个月缓刑结束后还需执行原判吗?
拘役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缓刑结束后不需要执行原判,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的,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不是刑罚方式,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执行方式,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到监狱中服刑,实行的是社区矫正,宣告缓刑时,会告知犯罪分子缓刑期间要遵守的相关规定,比如不经批准不能离开现在居住的地方,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是不能折抵刑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