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无罪释放的条件是什么?(刑拘无罪释放的条件是什么呢)
2024-02-28
更新时间:2024-02-28 23:04:37作者:未知
一、触犯故意伤害罪能协调么?
触犯故意伤害罪能协调。被害人愿意和解的就可以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故意伤害罪该如何判刑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1、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在当代的社会,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是可以采取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样一种方式来进行处理的,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供应商孩子也是可以协调的,这主要指的就是关于民事赔偿方面的一些部分可以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