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怎么办
2024-03-01
更新时间:2024-03-01 19:59:37作者:佚名
一、协议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探视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后可以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哪些?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四、离婚后探视权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事实上,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不代表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也会消失,对于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来讲,拒绝让另一方探视孩子的这种行为,可能无形之中也会有损孩子的身心健康。但是,对方是孩子过程中的一些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也可以申请中止对方的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