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犯罪行为地管辖吗?(抽逃出资是犯罪吗)

更新时间:2024-03-03 17:04:43作者:佚名

抽逃出资犯罪行为地管辖吗?(抽逃出资是犯罪吗)

是的。

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逃脱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执行。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6、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的管辖权按照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决定,如果是刑事案件,一般是由犯罪行为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

为您推荐

抽逃出资犯罪行为地管辖吗?(抽逃出资是犯罪吗)

抽逃出资犯罪是行为地管辖,一般来讲,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是在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如果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情况,可以首先考虑协商解决,如果不能报请公共的上一级法院管辖。

2024-03-03 17:04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这一罪名,规定的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以销售数额的大小进行量刑。犯此罪的,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2024-03-03 17:04

丈夫欠债离婚妻子要还吗 丈夫欠债妻子可以提出离婚吗

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关键要看该笔借款的用途和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笔借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共同认可的债务,没有疑问的属于夫妻合同债务,这种类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

2024-03-03 17:04

行政处罚程序中止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程序中止规定是有其他的这种活动可能会推翻行政处罚措施,所以需要暂时停止决定。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原告死亡必须要等待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活动,或者是原告丧失诉讼能力,没有确定法定代

2024-03-03 17:04

投资款当天打款又转走算抽逃出资吗?

投资款当天打款又转走有可能算抽逃出资,具体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来认定。从司法实践上来说的话,如果公司验资注册完成之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用个人的债务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债务的话,那么是属于抽逃出资一种行

2024-03-03 17:03

股东抽逃出资法人责任有吗? 股东抽逃出资法人的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法人责任是没有的,一般责任人在于股东,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了之后而进行抽逃的,一般是需要承担起刑事的责任,并承担起相应的罚款这都是有规定的。

2024-03-03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