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程序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4-03-05 20:12:23作者:未知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程序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程序怎么规定的?

申请回避的程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

2、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分别决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

3、驳回的回避申请的,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的程序

1、回避的种类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2、申请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申请期间

诉讼的任何阶段。

4、申请方式

书面或者口头,不论是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自行回避,还是当事人申请办案人员回避。

5、告知程序

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等人员名单。

6、决定主体

院长:审判人员、法院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检察长:检察人员、检察院书记员、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鉴定人、翻译人员。

侦查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及由其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鉴定人。

机关决定:审委会决定院长、检委会决定检察长或者侦查机关负责人。

7、申请回避后的处理和救济程序

非法定情形的,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复议。

提出回避申请--(审查期间)--作出回避与否的决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复议决定。

申请复议一次的主体:被驳回的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到通知时)。

审查期间原则上程序停止,但侦查程序除外。

复议期间,诉讼活动不停止。

回避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回避的申请,申请回避后的处理和救济程序非法定情形的,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复议,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等人员名单。

为您推荐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程序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程序首先当事人需要提出回避的申请,或者法定代表人申请回避,申请之后院长还有检察长和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还有侦查人员的相关的回避的申请。

2024-03-05 20:12

妨害公务造成故意伤害怎么判刑

在妨害公务过程中故意伤害执法人员的,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法》中对妨害公务罪规定的较轻的量刑标准还有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争议的,需要通过法定途径

2024-03-05 20:12

股东以股本金认缴后又抽逃出资会被判刑吗

股东以股本金认缴后又有抽逃出资这种违法行为的,若抽逃出资的数额较大,或者给公司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刑法》中有抽逃出资罪,构成抽逃出资罪的,通常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按照抽

2024-03-05 20:11

工伤旧伤复发请病假可以请多久?

工伤旧伤复发请病假一般可以请假一年的时间,但是具体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认定,按照工伤的严重程度决定请假的时间,工伤旧伤复发可以经过诊疗机构检查之后认定为工伤。

2024-03-05 20:11

犯人被判管制了还会拘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被判管制之后,是不会判拘役的,管制和拘役都是主刑的一种,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一个,除此之外,主刑还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判拘役的时间,需要在1~6个月之间。

2024-03-05 20:11

抢注景区的名字作为商标侵权行为吗?

存在恶意抢注景区名字作为商标的情况,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强制注册和自愿注册相结合的原则,申请在先的原则,合法的原则。

2024-03-05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