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更新时间:2024-03-08 17:02:24作者:佚名

在南京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在南京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南京一方有外遇,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在南京财产分割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在南京财产分割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事实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需要根据离婚案件的详细情况才能准确分析,财产分割标准不是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另外,双方不能为了多分共同财产,就有隐藏、转移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样做也会导致少分共同财产。

为您推荐

在南京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南京,一方有外遇,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过有外遇的一方必须净身出户,但起诉之后法院会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所以无过错一方会适当多分一部

2024-03-08 17:02

夫妻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假离婚财产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不存在着假离婚的,如果要想到婚姻登记机关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话,一旦做出了最终的判决,就发

2024-03-08 17:02

不知道老公财产怎么离婚?(离婚后老公不给财产怎么办)

不知道老公财产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当然了,如果在协商结婚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对方存在着恶意的隐瞒财产,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情况之下,日后是可以提出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3-08 17:01

承揽与雇佣性质如何区分是什么?

承揽与雇佣的性质区别在于归责原则不同、目的不同、劳务性质不同、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在承揽的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人是一种合同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在雇佣的关系中,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控制下完成工作,用

2024-03-08 17:01

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何进行的 什么叫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的技术鉴定流程是,医学会组织提出鉴定申请,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并递交陈述书,答辩书等相关材料,由医学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对医疗过错召开鉴定会,经讨论以后,依法出具医疗技术鉴定报告,对第一次的鉴定结

2024-03-08 17:01

通常父母去世丧假怎么请

父母去世之后请丧假的,应该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制度请假,通常情况下需要向公司递交请假条,不过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是需要发工资的。目前相关法律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丧假的时间,一般是

2024-03-08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