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2024-03-08
更新时间:2024-03-08 20:06:02作者:佚名
一、去法院起诉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是可以追加合伙人的。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产生的对外债务,应当负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经营所生外债,应先以合伙组织的财产清偿;合伙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的?
1、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以及财产权益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上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或者选择诉讼解决或者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这两者都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途径。不管是选择诉讼还是选择仲裁,都有一个时效的问题。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起诉劳务合同纠纷可以追加合伙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已经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时,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