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主犯缓刑从犯实刑吗?
2024-03-09
更新时间:2024-03-09 20:14:28作者:佚名
一、寻衅滋事罪主犯没有谅解书怎么办?
犯寻衅滋事罪,并非没有谅解书就不能适用缓刑。只要行为人因本罪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项条件的,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犯寻衅滋事罪的刑事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也得到对方谅解,检察院可能会不批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情况下,只要构成本罪,拘役或者管制是应当要判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缓刑的。
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有什么?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犯寻衅滋事罪没有谅解书,不能从轻处罚,寻衅滋事的行为不同,处以的刑罚也不相同,存在一次寻衅滋事行为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存在三次以上寻衅滋事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可以判处5~7年有期徒刑;如果是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需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