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该给多少?

更新时间:2024-03-10 20:15:41作者:佚名

申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该给多少?

一、申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该给多少?

申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该给多少钱视受害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被扶养人范围包括哪些人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有哪些?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概括起来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除外)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比较特殊的是未出生的胎儿,为避免胎儿出生后再次起诉可能有找不到加害人的风险,通常法院可以判决赔偿义务人将胎儿的抚养费提存到法院,如果胎儿出生为活体的,法院将该笔抚养费交给胎儿的母亲保管;如果胎儿出生不是活体,则由法院将该笔抚养费返还给赔偿义务人。

(2)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16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此外,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3)通常来说,需要受害人抚养的被抚养人不只有受害人这一个抚养人,所以受害人往往只需要负担被抚养人一部分生活费,因此,加害人也只需要赔付死者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抚养费。但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但另一方面,受害人作为抚养人往往有超过一个的被抚养人,所以在被抚养人有数人时,为了避免加害人的负担过重,加害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对这段期间的生活费给予适当的补偿。

(5)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级-1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6)关于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都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这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同时还需要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序来进行计算,这样才能保障到被扶养人可以获得相应的抚养费用,所以,不同的情况会做出不同的处理。

为您推荐

申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该给多少?

申请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该给多少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是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和农村人均年消费的支出标准来进行合理计算,这样才能确定是属于合理的。

2024-03-10 20:15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判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判刑标准是根据行为人销售假冒产品的犯罪所得的数额、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来确定的。在我国的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后,即便商家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赔

2024-03-10 20:15

交通事故脸部割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脸部割伤的赔偿是需要根据脸部割伤造成的实际损害来确定的。在我国的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中,出现受伤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如脸部受伤。对很多人而言,不愿意看到脸部受伤,但是出现受伤情况,就需要承担赔偿

2024-03-10 20:15

交通肇事误工费凭证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误工费凭证包括:保险单凭证、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受害人的工资条等。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中,在计算误工费的时候,我们需要结合受害者的收入状况以及误工时间,工资条就是能够证明收入状

2024-03-10 20:14

交通事故没啥损伤还需要报警处理吗?

交通事故没啥损伤一般是不需要报警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造成人员损伤,但双方或对方当事人在处理过程当中胡搅蛮缠的,类似于这种情况还是应该报警处理的。当然,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好的就没必要报警了。

2024-03-10 20:14

离婚时婚前财产会被另一方分割吗?

不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如何界定婚前财产也需要明确。《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2024-03-10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