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遇上环保整治和拆违风暴,还可以争取补偿吗
2024-03-10
更新时间:2024-03-10 20:18:06作者:佚名
一、婚姻诈骗案找不到人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如果找不到嫌疑人的,要继续侦查案件,如果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进行通缉。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二、婚姻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婚姻诈骗罪构成要件,犯罪时间上是发生在结婚之前,客观表现是采取虚构事实等办法欺骗对方感情和财物,主观目的就是诈骗。对于这种犯罪,一般来说,可以按照诈骗罪处罚。当然,不构成犯罪的,婚姻受害人一方可以通过离婚解决。
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三、骗婚后的救济手段是什么?
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中对婚姻诈骗罪也做出了规定,判定构成犯罪要看构成要件,对于这种类型的犯罪比较特殊,主观故意,客观上是利用诈骗手段骗取对方信任,建立婚姻关系后骗取财物。现实生活中,骗婚的情况并不少见,男性往往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