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3-10 23:07:03作者:佚名

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

3、协议离婚不允许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况,约定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不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婚姻机关可不予受理: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主要包含两种情况:

(1)、结婚登记所在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

(2)、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但是已经结婚的。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2、离婚协议上没有达成一致的。《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且协议必须载明双方离婚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婚姻当事人不能就上述事项达成协议的,婚姻机关可不予受理。

3、单方或双方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的离婚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由于登记离婚需要双方达成离婚意愿一致。因此,要是离婚任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处理表达真实意愿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须共同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由此,可以视为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协议。

为您推荐

协议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3、协议离婚不允许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

2024-03-10 23:07

征地补偿标准是最好一年更新一次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024-03-10 23:06

征地拆迁过程中想要维权怎样收集证据

第一步:收集整理和补办土地房屋相关的权属证件、手续;第二步:提前对财产进行登记与记录,事先自行评估价值;第三步:拍照留存征收公告等公开发布的文件;第四步:保留好房屋评估中收到的评估报告等文件;第五步:

2024-03-10 23:06

青苗费低于市场价格,是否可以要求提高补偿

可以,遇到征收方一刀切式补偿的,农民朋友们有权主张自己的异议,要求按照评估价值确定补偿标准。

2024-03-10 23:06

征收方强行打款,被征收人该怎么样维权?

如果补偿问题一直没谈好,感觉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让步了,就要做好维权的准备。在出现上述强行打款的情况或者是强征土地的违法情形时,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要去动这笔钱,你动了这钱,可就说不清楚了;二是要收集

2024-03-10 23:06

街道或村委侵占征地拆迁补偿款,能不能治他们的罪

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可追究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4-03-10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