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离婚时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24-03-10 23:11:37作者:未知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在离婚成了一种普遍的现象,而且离婚的时候双方闹的鱼死网破也屡见不鲜,离婚的时候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财产的分割,所以导致现在还没结婚的年轻人就已经开始注意这个问题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共同财产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条文中“婚姻存续期间”指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而且民法典相比之前的婚姻法增加了两处修改:在第一款第一项中增加“劳务报酬”,在第一款第二项中增加“投资的收益”。

1、针对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司法解释将其纳入“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内。

此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古董、股票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所产生的收益,由于该部分收益不是因当事人主观努力而是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被动获取的,因此仍应归属个人所有。

但若收益是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支付的时间、金钱、智力、劳动而获得的,比如婚前归个人所有的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装修、改建等所产生的增值收益,由于该部分收益因内涵当事人的主观努力,收益的获得具有主动性,因此应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针对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也就是说婚后一方取得的但尚未实际获得经济利益的或尚未明确能够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

二、共同财产能否分割?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同时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分割共同财产的理由属于封闭条款,司法实践中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严格限制从而保证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稳定性。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离婚时如何分割?以上就是关系相关信息介绍,虽然能提前认识到共同财产的重要性,但是也给现在年轻人一种结婚的目的不是为了爱情,但是离婚的时候涉及到财产还是需要聘请律师最有保障!

为您推荐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2024-03-10 23:11

商品房买卖中关于交房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开发商迟延交付 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而发生违约行为,产生纠纷,是商品房纠纷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二、购房者迟延接收房屋 开发商在完成房屋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按期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购房者应该接收房屋

2024-03-10 23:11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赔偿计算方式为: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

2024-03-10 23:11

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几天可以拿证

双方同意离婚最少都需要三十日。如果双方能够协议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024-03-10 23:10

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应该最好一年更新一次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024-03-10 23:10

离婚后怎么分割房子 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一般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则需要对房屋进行认定后,按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如:对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此种情形下,如双方同意采用竞价方式处理房屋所有权归属时,人民法院可召集双方当事人,通过公开竞标方式,

2024-03-10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