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如何认定原件?

更新时间:2024-03-11 17:23:09作者:佚名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如何认定原件?

最高院民一庭: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如何认定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本文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所谓电子数据是指基于电子技术生成、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磁盘、磁带等载体,其内容可与载体分离,并可多次复制到其他载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诉讼中应当提交证据原件是各国普遍适用的一项规则,但由于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电子数据信息,其在证明案件时,需要将数据编码转化为人们可以识别的形式,同时电子数据本质上是一种电子信息,可以实现精确复制,可以在虚拟空间里无限快速传播。

因此,在认定原件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不同判断标准:

在调查收集证据的场合,电子证据的原件指最初生成的电子数据及首先固定所在的各种存储介质;

在举证、质证和审核认定证据时,应适当进行变通,因为上述环节中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本身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并无决定性意义,发挥事实证明作用的是其转换形成的可识别形式。

如果将转换形式视为复制件,会将相当数量的电子证据排除在案件事实证明之外,削弱其应有功能。

因此,只要电子数据“功能上等同或基本等同”于原件的效果,即可视为合法有效的原件。

《证据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在功能上均等同或基本等同于原件,因此,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由于电子数据容易出现截取、修改、删除、伪造等情形,法官可以依据以下情形考察电子数据副本是否可视为原件:

(1)可准确反映原始数据内容的输出物或显示物;

(2)具有最终完整性和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副本;

(3)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异议的电子副本;

(4)经公证机关有效公正,不利方当事人提供不出反证推翻的电子副本;

(5)附加了可靠电子签名或其他安全程序保障的电子副本;

(6)满足法律另行规定或当事人专门约定的其他标准的电子副本。

为您推荐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如何认定原件?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2024-03-11 17:23

人身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出现交通事故,然后要妥善保护好现场,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由交通管理部门到现场勘查,确定双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估价,然后赔偿损失,若是造成受害者人身损害的,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

2024-03-11 17:22

法院申请非终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不服怎么处理?

法院申请费终仲裁裁决执行的案件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按照非终仲裁裁决进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同一个仲裁的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还有非终局裁决事项。

2024-03-11 17:21

辞退5年以上员工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辞退五年以上的员工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不需要补偿员工,如果是无故辞退的情况,按照员工的上班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五年的员工需要支付五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024-03-11 17:20

行政处罚什么时候可以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时间是,当事人逾期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除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之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采取其他的行政强

2024-03-11 17:19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2

1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对方自愿要求分割,否则对方无权要求分割;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起诉法院,法院需要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双方同意财产分割计划,法院调解固定离婚和财产分割,调解强制执行,一方不履行,

2024-03-11 17:18